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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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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认证: 营业执照已认证
  • 企业性质:
    成立时间:
  • 公司地址: 广东省 广州市 越秀区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
  • 姓名: 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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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分类

    广州天河区越秀区白云区二手房 存量房转让纠纷律师

  • 所属行业: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
  • 发布日期:2022-01-06
  • 阅读量:246
  • 价格:1.00 元/1 起
  • 产品规格:不限
  • 产品数量:1.00 1
  • 包装说明:不限
  • 发货地址:广东广州越秀区  
  • 关键词:白云区二手房纠纷律师

    广州天河区越秀区白云区二手房 存量房转让纠纷律师详细内容

    广州居民房能否改成经营性用房?住改商的条件?
    咨询电话:(张静),经营场所能否入驻居民楼内?入驻居民楼有何审批手续?
    律师解答:要将住房登记为经营性用房,手续很严格,一律要求商户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等资料,其中较主要的是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委会或业主**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也就是说,将住宅改变为经营场所,要先得到邻居的同意,如果在邻居不同意或根本不知情,居民可以举报。而针对藏身居民楼的经营场所大多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居民也可以举报。住改商对经营项目也有严格规定。从事餐饮、娱乐 、加工、制造等明显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污染周围环境、危害身体健康、影响居民生活的生产经营活动是被严格禁止的。
    同时《*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受侵害业主可诉诸法律。从法律上来讲,“住改商”是不允许的。房产部门在建房时已明确了房屋的使用性质,小区业主对于房屋的所有权也是有所限制的,只能穷尽对住宅的使用,不能随意改变其用途。“如果擅自将住宅楼改成经营性住房,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诉诸法律。”同时,2009年较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住改商行为的合法性进一步作出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必须经得整栋楼的业主同意。只要有一名利害关系人向法院主张不同意,就可以“一票否决”。
    除此之外,如果出现建筑区划内、本栋建筑物之外的业主也与住改商行为存在利害关系的情况,**解释另外规定,只要能主张并且证明自己受到不利影响,个体工商户也不能“住改商”。
    
    良好状王**律师团队是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专业房产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均名校毕业,执业经验丰富。本团队在多年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中累积丰富的执业经验及办案技巧。并凭良好的执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赖,欢迎咨询。
    房产律师团队电话:(张律师)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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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来到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网站,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联系人是张晴。 主要经营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特擅长*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离婚继承纠纷、拆迁补偿纠纷等各类民事经济类案件,为您争取较大权益,欢迎咨询。。 单位注册资金未知。 你有什么需要?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广州房产纠纷律师,广州合同纠纷律师,广州律师事务所等,“诚信”是我们立足之本,“创新”是我们生存之源,“便捷”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