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装修工人受伤,屋主需要赔偿吗? 张静律师:,咨询:我前段时间把房子包给一个装修队进行装修,我提供原材料,他们装修。后面却突然收到法院传票,原来一个装修工人受伤了,告装修队老板赔偿,顺便把我也告了,说装修队老板没有装修资质,我也要承担赔偿责任。我觉得很奇怪,要赔偿也是他们老板赔啊,我们是承揽合同,我屋主应该不用赔的嘛,请问我的看法对吗? 律师解答:你有没有赔偿责任关键看装修队有没有资质,如果没有你就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合同法》中规定的承揽指的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本案中,你负责提供原材料,装修队自带工具,工程完工后计算工程款,以上特征符合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按法律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你虽然是直接与装修队签订协议,但明知他们不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资质,或没有尽到审查其是否有施工资质的责任,仍默许其从事承揽工作,在选任上存在一定过失,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一般20%左右较为合理。 律师提醒:市民装修房屋时应尽量选择有资质的装修公司,房屋装修过程中如发生装修事故,则由装修公司承担责任,房主一般也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如选择没有资质的“游击”施工队装修房屋,虽然价格实惠了,但由于不受法律的保护,风险就高,一旦发生装修事故,房主依法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想得到的实惠却可能付出沉重的代价。 良好状王合同纠纷律师团队汇集了众多合同法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为客户提供买卖合同纠纷,运输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综合合同法律服务。团队**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22年执业经验,水平高,胜诉率高,特擅长大案要案难案,欢迎咨询。 合同律师团队电话:(张律师)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室 公交站:农林下路 广东工大 地铁站:区庄B2出口